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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做账报税日定在哪个时候比较好?
发布时间:2024-11-08


香港公司的结账日期可以是自定义设置任意时间的,只要是跨越连续且不间断的12个月,并且与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无关。

比如,香港公司在2月1日成立,其结账日期可以设置为8月31日,也可以设置为12月31日,亦或者5月15日等。

不过我们会建议将做账报税时间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或者3月31日更好。

香港公司结账日期

通常,香港公司在成立后的第18个月会收到税局下发第一份利得税报税表,而香港公司在收到报税表后,需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做账审计,填制报税表,并在指明时间内将填写完成的利得税表与审计报告一同提交到香港税务局。

而香港公司在首次进行做账审计时,就需要确认公司的结账日期。我们更多的会建议客户将结账日期定为:

12月31日(与日历年一致);或者

3月31日(与香港政府的财政年度一致)

根据相关规定,香港公司第一个年结日应该在注册日期后的18个月内,因此,香港公司第一个会计年度应自注册日期起不超过18个月。

延长香港公司报税时间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委任税务代表,可以申请一定的延期报税时间:

会计年度结账日期延长报税时间
4月1日至11月30日次年4月30日完成(无延期)
12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8月15日
1月1日至3月31日(盈利)当年11月15日
1月1日至3月31日(亏损)次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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